物流巴巴網最新消息,9月12日,拉脫維亞內閣會議通過了交通部提交的關于取消港口稅的港口法修正案草案。
根據《里加自由港文茨比爾斯自由港里耶帕亞經濟特區法》,拉脫維亞2014年開始向港口收繳港口稅,用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港口隨后可以申請返還90%,國家實際留下港口稅10%,用于維護公路干道。但由于返還周期長,港口資金緊張,常常被迫借貸支付港口稅維持經營。鑒此,交通部起草了取消港口稅的修正案,拉經濟部予以反對,強調港口稅對于公路干道的重要意義。
據拉交通部計算,若取消港口稅,拉財政部將減少532萬歐元。
但交通部認為,目前公路建設維護資金缺口累計達45億歐元,532萬歐元就是杯水車薪。
什么是港口稅?
港口稅也就是停泊稅,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和自身運作需要,憑借行政權力,按照預先依法規定的標準,強制無償征收的費用。對從中國進口的商品,除征收百分之三關稅外,對每噸船載貨物,還附加征收12比索的停泊稅,以代替以前按船載大小分別征收25、30和50比索的停泊稅有些國家對粵閩海商的征稅,則采用實物進貢的形式支付,尤其以馬六甲最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