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露又稱沐浴乳,是指洗澡時使用的一種液體清洗劑,是一種現(xiàn)代人常見的的清潔用品,也屬于化妝品,但不屬于危險品。沐浴露可以空運,但是不能夠按普通貨運的流程和手續(xù);必須要有資質和有經驗的空運代理處理。
航空客機禁運物品為腐蝕品如鋰電池、干電池;易燃液體如膠水、香水、酒、活物如小白鼠、打火機和打火機油、高壓瓶、煙花爆竹、管制刀具、毒品、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CD和VCD、涉及“武器”和“槍支”概念的任何貨品,另外,榴蓮屬于容易產生刺激氣味的禁運物品。而貨機禁運物品相對較少。
沐浴露屬于液體,商品名稱是香浴鹽及其他沐浴用制劑,海關編碼是33073000.00,退稅率百分之十三,申報要素是品名、用途、包裝、品牌,進出口都需要貨物通關單和商品檢驗。
沐浴露空運包裝要求:
1、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嚴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液體,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500毫升。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箱內應使用襯墊和吸附材料填實,防止晃動或液體滲出。
2、產品包裝需確保英文翻譯清晰、準確、專業(yè)、符合國際慣例和當地法律。
出口化妝品謹記產地檢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24條,出口商品應當在商品的生產地檢驗。而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3號)第20條也明確規(guī)定,出口化妝品由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