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加斯加公司所得稅、綜合稅和增值稅起征點或將提高到1億阿里亞里,目前為2000萬阿里亞里。馬2018年財政法案(草案)規定,未達到新起征點的公司可能仍需繳納綜合稅,但無需繳納增值稅,此外,該法案還涉及財政執行制度變更。電子文件和簽名有效的提議或將被批準。
所得稅:包括收入稅、工資稅、流動資本稅、綜合稅和房產稅。其中,年營業額大于或等于2000萬阿里(約合7700美元)的獨立經營個人或法人繳納收入稅,收入稅稅率為20%.低于2000萬阿里的個人或法人繳納綜合稅,綜合稅稅率5%,最低征收標準為16000阿里(約合6美元)。
工資稅的起征點為25萬阿里(約合96美元),稅率為20%,且最低征收標準不小于200阿里。房產稅稅率為20%,房產稅的稅基為銷售價格和成本價的差額,成本價統一固定為銷售價格的75%.即如果一間房產的價格為1億阿里亞里,成本價即為7500萬阿里亞里,房產稅的稅基為2500萬阿里亞里。
增值稅:自2008年起,馬達加斯加稅務總局對延續多年的國家稅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改革是將增值稅從18%增加到20%。
1CNY =479.43555MGA;1人民幣可兌換479.43555馬達加斯加阿里亞里。1阿里亞里 = 0.0003 美元,1億阿里亞里相當于3萬美元。
根據馬達加斯加2018年財政預算草案,稅收將從2017年的40920億阿里亞里提高到48114億阿里亞里,上漲17.6%. 2018年,國內稅收占國民生產總值的6.3%,實現這一目標需采取一些措施。增值稅和消費稅分別增長13.9%,達8490億和3941億阿里亞里。所得稅達6322億阿里亞里(比2017年上漲13%)。事實上,增值稅、所得稅和消費稅占總收入的75%,分別占稅收的35.9%、25.4%和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