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主要有三個國際機場,分別是斯德哥爾摩的阿爾蘭達機場(第一大機場),哥德堡的蘭德威特爾機場(第二大機場)和馬爾默的斯圖洛普機場(第三大機場)。中國貨物發瑞典空運要是貨很多的話,最低RMB16左右一公斤,貨少的話則需要RMB30左右一公斤。
中國到瑞典最快需要十幾個小時,我國香港、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多個機場有直飛瑞典的航班,從深圳到瑞士哥德堡空運,南方航空、東方航空、國航等航司可提供定期航班,時效5-7天。
中國貨物發瑞典空運所需單證:
1)進口許可證書
瑞典對某些商品,如紡織品和大多數農產品的進口實行進口許可證書制。一般在訂單得到最后確認前可取得此證。進口許可證一般是由進口負責申請。
2)原產地證書
須提供原產地證書時,可以使用商業上印刷出售的表格,并由認可的商會公布,正副本各一份。另提供一份交商會存檔。
3)商業發票
瑞典海關規定,凡屬征收從量稅的貨物,只須提供一份商業發票;屬于征收從價稅的貨物,須提供3份商業發票如空運貨物,須隨貨附上1份商業發票正本和2份副本,并將一份副本另航寄給收貨人。商業發票應具備下列內容:賣方名稱及地址,買方名稱及地址,開發票日期,購貨合同日期同貨物件數、毛量、數量、貨物名稱、單價、折扣、GIF價在內的一切費用,交貨條件和支付條件。商業發票須由出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
4)提單
瑞典對提單的格式和份數無特殊規定。提單上通常應標明發貨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貨物名稱、運費和其他費用清單、整套提單數,承運人收貨日期和簽字提,單內容必須與發票和包裝單上所列內容一致提單日期,必須早于進口許可證失效日期。
5)衛生證書
瑞典海關對以下商品要求檢疫:食品、新鮮植物、種子、人造共同油、奶酪、糖果與糖蜜,濃縮酒精、胡刷、土豆等。
瑞典關稅:
瑞典大約90%的進口稅是根據物品價格制定的。例如,貨物出口到瑞典境內后,進口商才最終付費,同時還要附加上運費和保險這樣的成本費用。海關完稅價格是根據貨物抵達進口國目的地的CIF價格計征的。出口商在出口之前應向瑞典官方查詢相關信息。
進口到瑞典的貨物需要交納增值稅(VAT)。一般增值稅稅率為課稅價值的25%。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所需交納的增值稅較低,為12%。報紙,新聞材料和文學作品的增值稅率為6%。課稅價值通常與海關完稅價值一樣,再加上關稅和其他進口費用。
對于低于正常采購價格銷售的商品征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作為懲罰性關稅,其稅率高于正常關稅。從非歐盟國家進口的特定商品,如煙、酒和能源要征收消費稅。其他進口費用,如產品隨機取樣費、設備保護費、質量控制費在貨物進口時征收。
起運機場 | 目的機場 | +45 | +100 | +300 | +500 | +1000 | 詳情 |
廣州(CAN) | 哥德堡(GOT) | 0.0 | 48.0 | 47.5 | 45.5 | 44.0 | 詳情 |
廣州(CAN) | 哥德堡(GOT) | 0.0 | 0.0 | 0.0 | 35.8 | 35.8 | 詳情 |
廣州(CAN) | 哥德堡(GOT) | 0.0 | 0.0 | 0.0 | 35.7 | 35.7 | 詳情 |
廣州(CAN) | 哥德堡(GOT) | 0.0 | 0.0 | 44.0 | 42.5 | 42.5 | 詳情 |
廣州(CAN) | 斯德哥爾摩(ARN) | 0.0 | 46.5 | 46.0 | 44.0 | 42.5 | 詳情 |
廣州(CAN) | 斯德哥爾摩(ARN) | 0.0 | 0.0 | 0.0 | 36.4 | 36.4 | 詳情 |
廣州(CAN) | 斯德哥爾摩(ARN) | 0.0 | 0.0 | 0.0 | 36.0 | 36.0 | 詳情 |
廣州(CAN) | 斯德哥爾摩(ARN) | 0.0 | 43.0 | 42.0 | 40.5 | 40.5 | 詳情 |
廣州(CAN) | 斯德哥爾摩(ARN) | 63.1 | 59.1 | 57.1 | 53.8 | 52.6 | 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