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巴為您整理,最近深圳機場貨站有新規定:
5月1日起,入貨站的貨物,如發生海關查貨,將產生0.1/K(按計費重)的查貨調貨費應付貨站,請大家及時通知并收取客人。
2. 深圳機場海關從2015年4月20日起所有出口貨物只要查貨有問題,會走海關送緝私的扣貨流程(先將貨物轉移到海關緝私扣倉專用倉庫),待刪單完畢后,重報一次放行了,才能憑放行單去緝私倉庫提出貨物交回物流園監管倉 。所以 各位同仁一定要跟客人溝通好,確認貨物的牌子 型號 數量等申報要素,一定要單貨相符。切記!!!
深圳機場 重要通知:接物流園新規定,以頭程航班日期起算,只接收提前三日內
(包括頭程日期當天)交倉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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