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維亞國家通訊社(ABI)2023年6月1日報道,玻利維亞海關公布大型貨/客車進口認證規定,適用于載貨量6噸以上貨車及載客量32人以上客車。
自1990年起合法進口并認證的車輛將可獲海關核發車輛證書,屆時相關單位將查核認證車輛底盤編號,以利獲核可車輛可順利于國內通行。
新規定將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根據新規定,取得證書需備齊以下文件:
有效車輛所有權證書
倘該文件非屬申請人,則應由證書所有人簽署*契約(Testimonio de Escritura Pública de Transferencia)或公證授權書(Poder Notarial),其中須詳細載明車輛特徵;或需出示私人購買銷售文件,并需在公證人前簽署一份自愿聲明(證明車輛所有權)。
申請人身份證
車輛進口聲明書
倘車輛曾進行改造,應檢附監管單位核發之車輛結構改造同意書。
倘車輛底盤編碼曾受涂改,應檢附玻利維亞國家車輛竊盜防範暨調查局(DIPROVE)核發之國家暨國際非遭竊車輛認證報告
國家暨國際未遭申報遭竊證書
付款證明(500UVF)(注:2023年6月1UFV約2.43898玻幣)
申請流程:
申請人須填寫申請表,以PDF格式提交要求并選擇海關分局
根據車輛底盤編號產生服務專號,以利海關技術人員進行審查
審查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并對車輛進行實體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