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星期一,突尼斯總統凱伊斯·賽義德(KaisSaed)宣布,將正在進行的全國緊急狀態再延長一個月。續訂的命令現已生效至2020年1月30日。
緊急狀態賦予當局額外的權力,比如暫停憲法保障的某些公民權利和自由,以維護作為反恐和反腐敗努力的一部分的公民秩序。具體來說,在緊急狀態下,當局可以禁止可能造成混亂的罷工和集會,暫時關閉劇院和酒吧),實施宵禁,并確保對媒體和各種出版物的控制。
自2015年6月以來,突尼斯幾乎一直處于緊急狀態。盡管在2015年10月被短暫取消,但在2015年11月突尼斯市中心發生導致12名安全人員死亡的公交車爆炸事件后又恢復了。突尼斯最近遭受了幾起自殺式爆炸襲擊,包括2018年11月、2019年6月和7月。
提醒在突尼斯中國公民注意安全
自2015年3月起,突尼斯多次發生嚴重恐怖襲擊,當前安全形勢依舊復雜,全國范圍內仍處于緊急狀態。外交部領事司和中國駐突尼斯大使館提醒在突中國公民密切關注當地安全形勢,提高警惕,加強防范,避免前往人員聚集場所或夜間單獨外出,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前往西部、南部邊境和沙漠地區、首都市中心等需特別注意安全。如遇緊急狀況,請及時報警并與駐突尼斯使館聯系。
突尼斯應急電話:
匪警,197;醫療急救,190;火警,198;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線(24小時):+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駐突尼斯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216-98463848;
(本提醒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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